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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秘的古画

连载五十四
1998-08-19 来源:生活时报 何家弘 我有话说

洪钧很气愤,但他尽量心平气和地说道:“你们这样做是毫无道理的。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,收容审查仅适用于有轻微犯罪行为,又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、来历不明的人,或者有轻微犯罪行为又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嫌疑因而需要收容审查罪行的人。请问:我属于上述的哪一种人?”

“你倒是蛮内行的啦!”一个警察说,“就凭你说的这些话,你就像个惯犯嘛!”

“怎么不能对你收容审查?”另一个警察说,“你说你叫洪钧,谁能证明你没有说假话?”

“我的身份证和律师证可以证明。”洪钧说。

“身份证和律师证都是可以伪造的啦!”

“那你们可以和北京市公安局联系,让他们核查嘛!”

“就你这一点屁事儿也用得着去惊动北京市公安局?笑话!”一个警察冷笑道。

“如果圣国市有人能证明你的身份,我们倒是可以考虑的啦。”另一个警察说。

洪钧首先想到了郑晓龙,但是他知道郑还在香港,是远水解不了近渴。他又想到了孟济黎、罗太平和贺茗芬,但是他认为自己此时不宜向他们伸出求援之手。最后他想到了田良栋。他觉得田在公安局干过,大概还能起点作用,便说出了田的名字。

两个警察相互看了一眼,其中一位说:“如果田良栋愿意来保你出去,那就没有问题啦。我们会尽快把你的事情告诉他的。不过,你也不要有侥幸心理!我告诉你,那包‘白粉’的来源,你是无论如何也要交代清楚的。”

“那根本就不是我的,是别人趁我不在时放进去的。”洪钧的语气很冷静也很自信。

“这么说是别人陷害你啦?别做好梦!你以为我们就是那么好欺骗的吗?”一位警察说。

“算了,我们以后有足够的时间来让你回答这个问题的。”另一个警察说。

洪钧又被押回了牢房。

下午,那两名警察又把洪钧带到审讯室。他们告诉洪钧,他们已经通知了田良栋,但是田说他根本不认识什么洪律师。警察问洪钧还有什么可说的。洪钧没有说话,其实这也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情。警察又追问洪钧那包毒品的来源,以及他与谁联系、准备把毒品交给什么人等。洪钧拒绝回答这些问题,而警察似乎也无心认真查问。第二次审讯就这样结束了。

晚饭后,洪钧回到屋里。他不想这么早就躺到床上去,便在门边那一小块空地上来回走着。这时,同屋的那位膀大腰圆的山东汉子坐在床边,对他说:“嘿,俺说伙计,你是北京人吧?”

洪钧看了那人一眼,点了点头,继续走着。

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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